◇◆議事規則◆◇
各場發言時間與規則如下:
一、圓桌論壇I、II、III、IV(各場次皆為60分鐘)
(一) 主持人開場:10分鐘。
(二) 與談人發表時間:各20分鐘,共40分鐘。
(三) 來賓及與談人Q&A時間:10分鐘。
二、國外學者專題演講I、II、III(各場次皆為50分鐘)
(一) 主持人開場:5分鐘。
(二) 主講人發表時間:40分鐘。
(三) 來賓與主講人Q&A時間:5分鐘。
三、論文發表(每場次3-4篇,60-80分鐘)
(一) 主持人開場時間:3分鐘(含播放議事規則影片)。
(二) 各主題發表時間20分鐘,於19分鐘按一聲短鈴,於20分鐘按一聲長鈴提醒並結束發表。
(三) 最後由主持人帶領討論Q&A,時間5分鐘。
(四) 若該場次發表4篇,則各主題發表時間15分鐘,於14分鐘按一聲短鈴,於15分鐘按一聲長鈴提醒並結束發表。
(五) 主持人可視需求彈性延長各篇發表及討論時間。
四、工作坊(各場次皆為140分鐘[含休息])
(一) 由主講老師自行分配。
(二) 中間穿插20分鐘休息時間。
五、Excellence in Teaching Talk(EIT Talk)(100分鐘)
(一) 主持人時間:10分鐘。
(二) 主講人時間:各20分鐘,共80分鐘。
(三) 最後由主持人帶Q&A,時間10分鐘。